原文:Isaiah Austin,Bitcoin Magazine
編譯:Yuliya,PANews
將比特幣貼上「數字黃金」的標簽,是一種對這一革命性貨幣形態的誤解。這種說法將比特幣簡化為僅具儲值功能的資産,掩蓋了其更深層次的技術優勢與金融潛力。
類比是一種人類常用的理解新事物的方式,面對比特幣這一前所未有的概念,人們自然傾向於尋找一個可參照的模型。在普羅大眾尚未深入理解比特幣的底層機制之前,「數字黃金」無疑是一個直觀且易於接受的類比。比特幣稀缺、全球通用、具備儲值功能,因此被稱作「數字黃金」似乎順理成章。
這種敘事推動了機構與主權國家層面的採用,甚至曾被寫入特朗普總統有關設立戰略比特幣儲備的行政命令首段:「鑒於其稀缺性與安全性,比特幣常被稱作‘數字黃金’。」
這是一項不可否認的成就。然而,若比特幣要實現其真正潛力,這種敘事必須更新。
比特幣並非「數字黃金」。
將其等同於黃金,是在貶低一種徹底顛覆傳統金融體係的貨幣創新。比特幣的基本屬性使黃金引以為傲的特質顯得過時,同時,它又比法幣更快、更安全、更去中心化。
稀缺性與有限性
黃金之所以能成為長久以來的儲值工具,關鍵在於其稀缺性。過去百年中,黃金的年産量僅增長約 1% 到 2%。勘探難度大,加之勞動力、設備與環保成本高企,使得大規模擴産不具經濟激勵。
這種自然形成的供給約束,使黃金自公元前 3000 年起便獲得了貨幣地位。在古羅馬時期,一件高檔長袍的價格,與今天一套量身西裝所需的黃金數量相當,足見其價值穩定。
然而,在比特幣時代,仍用供給波動的資産作為價值尺度,顯得不合時宜。比特幣並不稀缺,而是「有限」。其總量被永遠鎖定在 2100 萬枚,不會因技術突破或宇宙採礦而增長。
通過數學與技術手段,人類首次擁有了固定總量的可交易貨幣,其意義遠超「數字黃金」所能涵蓋。
可微分性
黃金雖可被切割,但難稱「高度可微分」。只有在配備鋸子、激光設備與精密秤具的條件下,才勉強具備這一特性。因此,黃金適用於大額交易,卻難以用於日常支付。
以當前市價計算,1 克黃金價值約 108 美元。若以黃金支付一份三明治的費用,得將其一角刮下,這在現實中顯然不可行。
歷史上,人類通過發行金屬含量確定的金幣來緩解這一難題。然而,這也為貨幣貶值打開了大門。
例如公元前 600 年呂底亞鑄造的 stater 金幣,這種硬幣在莉迪亞(現代土耳其)發行,最初是用琥珀金(一種金銀合金)鑄造的,含金量約為 55%。
公元前 546 年,在被波斯帝國徵服後,金幣逐漸被摻雜銅等基本金屬來降低黃金含量。這一做法導致了硬幣的實際價值下降,到公元前5世紀末,其含金量僅剩 30%-40%。
黃金作為資産無法實現微分性,這一缺陷導致其在歷史上未能被長久有效利用。為了進行小額交易,公民通常將黃金交給政府換取1:1的硬幣,而這套機制往往因精英階層操控權力導致幣值稀釋、社會信任崩塌。
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以黃金為本位的貨幣體係最終能夠避免貶值。微交易的實際需求,使得公眾不得不依賴國家發行的紙幣與小額幣種,從而喪失了對財富的控制權。
比特幣在此問題上實現了根本性突破。其最小單位「聰」(satoshi),等於 1 億分之 1 比特幣。目前1聰約值 0.001 美元,微分能力已超越美元。比特幣交易無需借助任何機構或政府中介,用戶始終可直接使用最小計價單位進行交易,使其真正成為一種無需中介即可使用的貨幣體係。
因此,在可分性與計價單位方面,將黃金與比特幣相提並論,幾乎成了笑話。
可審計性
美國政府上一次正式審計其黃金儲備,已是 1974 年。當時福特總統允許記者進入肯塔基州的 Fort Knox 查看金庫,結果並無異狀。但這已是半個世紀前的事情。
時至今日,關於 Fort Knox 黃金是否仍完好無損的猜測仍然存在。前些時候,甚至傳出馬斯克將直播審計過程的消息,但這場「即將到來」的審計很快便無疾而終。
與黃金稀有且低頻的人工審計不同,比特幣的驗證是自動進行的。通過工作量證明機制,每10分鐘就有新的區塊被添加,係統自動校驗交易合法性、總供應量與共識規則。
比起傳統審計依賴的第三方信任機制,比特幣實現了無需信任、公開透明的鏈上驗證。任何人都可實時獨立驗證區塊鏈數據,「不要相信,要驗證」成為比特幣的共識原則。
可攜帶性
比特幣的可移動性無需贅述。黃金體積大、重量高,需要專用船只或飛機才能跨境運輸。比特幣則存於錢包中,無論金額多少,其「重量」始終為零。
但比特幣的真正優勢不在於其輕便,而在於其無需物理「移動」。現實中接收一筆黃金付款,意味著必須承擔運輸成本與中間人信任風險。跨國交易中,涉及的第三方包括交易撮合者、出口物流團隊、運輸工具人員、收貨方、以及保管機構,每一環節都是信任鏈條的一環。
比特幣則不需要任何中介。用戶可直接通過區塊鏈完成跨境支付,交易全程公開可驗證,不存在欺詐風險。這是人類首次真正擁有了「電子現金」。
Bitcoin Magazine 的 Conor Mulcahy 曾指出:「電子現金是一類僅以數字形態存在、用於點對點交易的貨幣。不同於需依賴銀行與支付處理商的電子貨幣,電子現金模仿實體現金的匿名性與用戶直接交換特性。」
在比特幣誕生前,點對點的非面對面交易仍是理論假設。那些認為「看不見、摸不著就不真實」的批評者,終將在這個加速數字化的時代中逐步出局。
並非所有比特幣「採用」都值得慶祝
若目標只是推動比特幣價格上漲,那麼「數字黃金」敘事確實有效,政府、機構與個體仍會持續進入市場,價格也會不斷攀升。
但若比特幣被視為一項改變自由秩序的技術革命,就必須重新思考其傳播方式。要讓比特幣在全球金融自由體係中佔據核心地位,必須教育尚未接觸比特幣的人群,向他們傳達其獨特性,而非依賴簡化比喻。
比特幣值得被認識為一種全新的貨幣形態,而不是黃金的數字化替代品。
内容來源:TECHUB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