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PANews 11月26日消息,據Criptonoticias報道,西班牙Sumar議會黨團向眾議院提交了一項法案修正案,旨在修改該國涉及加密貨幣的三項稅收法律。其中,修改2003年第58號《稅收總法》,涉及訴訟時效、稅收徵收、互助及信息披露義務等方面;修改2006年第35號《個人所得稅法》,未被視為金融工具的加密資産收益,按個人所得稅的一般稅基(目前最高可達47%)徵稅,而非現行儲蓄稅基(最高為30%);修改1987年第29號《遺産稅與贈與稅法》,將所有加密資産納入可扣押資産範圍,擴大現有規則適用範圍(此前僅適用於受歐盟MiCA監管的加密資産);加密資産收益按3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提案還規定,西班牙國家證券市場委員會(CNMV)為加密貨幣創建可視化風險信號燈係統,強制在西班牙投資者平台上展示,評估因素包括官方注冊、監管、擔保和流動性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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